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采购目录: 防水工程 需求描述: 本工程为华龙、华福家园廉租房小区屋面渗水维修、外墙渗水维修及落水管周圈渗水维修等。具体需求内容详本项目“网上竞采文件”。 | ¥365,849.42 | 1(项) | ¥365,849.42 |
1.供应商线上报价时须上传响应文件一份。
2.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
3.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应按照“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并扫描成PDF格式电子文档,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全部完成项目工程内容并达到验收标准。
1.工程计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竞标报价范围:各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合供应商自身情况及市场行情进行报价。
3.报价原则:本竞采工程由供应商以竞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竞采范围答疑、补遗、国家及重庆市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指南》(2013)、《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18)、《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 、《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LSJZ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JX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CQYQYB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CQPHBB-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关于建筑业******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 号)及相关的配套文件等,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报价。竞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的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竣工档案编制费)、规费、税金、招标代理费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一旦成为成交人,竞采范围内综合单价包干使用,无论工程量如何变化,其中标的综合单价均不予调整。
4.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对工程量清单内所有项目进行完整报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报价为零或空白)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成交人必须完成该部分工作,且不能得到额外支付。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对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的项目减少实际工程量或不予实施,采购人将按竞采报价时的计价原则计算出该项的综合单价以及相应的规费、措施费和税金,并按此从结算价中扣除。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供应商在编制申请报价时不得改变竞采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及工程量,否则视为对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
5.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供应商不得修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废标。
6.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
6.1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管〔2024〕38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6.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采购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管〔2024〕38号)、《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及相关的配套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定金额,与竞采限价一起公布。《报价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7.材料采购及报价
7.1本项目所需全部材料、设备由成交人采购。各供应商应参照 2024年竞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公布的价格信息并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自主报价(暂估价材料除外),自行承担材料价格涨跌风险,且包含在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
7.2材料运输距离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自行确定,中标后不调整。
7.3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暂列金、暂估价格等,供应商不得修改,否则,其竞选文件将被认定为废标。暂估价格的材料在施工中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认质认价确认形成签证资料,结算以此为依据对暂估价格进行调增或调减,调整的价差除计取税金外,不再计取任何费用,也不进行上下浮动。
8.人工费由供应商参照 2024年竞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公布的人工价格,结合自身实力自主报价,且包含在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
9.易撒易漏物质的运输必须采用密闭方式,相关费用均纳入综合单价中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作调整。
10.措施项目费由申请人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和采购人给出的措施项目清单自行填报。
11.规费: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规定执行。
******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执行。供应商竞采报价的计税方式应按自身实际纳税资质进行计算,并附相应综合单价组成明细供采购人核实。
13.供应商在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所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中的所报金额一致,若不一致,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14.供应商应先到本项目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地质情况、进出场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行车干扰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价格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能获得批准。
15.本项目竞采设置总报价最高限价和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总报价最高限价金额为人民币365849.42元(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10741.67元)。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金额详见附件。供应商的总报价和综合单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由评审小组作否决投标处理。
1.本项目无工程进度款。
2.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供应商提交完整结算资料,由采购人聘请的第三方专业审核机构出具的审核意见作为结算依据,结算金额确定后采购人支付工程款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的3%留作质保金;
3.工程质保5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到期后,供应商履行完保修责任,经供应商书面申请,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无息退还供应商工程质保金;
4.采购人付款前,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开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供应商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法院提起诉讼。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