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田县2025年吉音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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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 于田县2025年吉音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
************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 治理水土流失总面积为1000hm2,其中水保林面积62.28hm2(配套1套自流灌溉系统,其中:1座进水前池、1条输水管线、1座玻璃钢调水水箱、附属滴灌管网),封禁治理面积为937.72hm2(建设围栏长13.21km),宣传牌2块;新建护岸工程115m,排洪沟1416m,以及3处过路涵洞。(包括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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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于田县2025年吉音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招标范围: 治理水土流失总面积为1000hm2,其中水保林面积62.28hm2(配套1套自流灌溉系统,其中:1座进水前池、1条输水管线、1座玻璃钢调水水箱、附属滴灌管网),封禁治理面积为937.72hm2(建设围栏长13.21km),宣传牌2块;新建护岸工程115m,排洪沟1416m,以及3处过路涵洞。(包括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5年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并作出不在其他工地担任职务或兼任职务的承诺。
3.投标其他条件: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能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相关信用信息平台上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5年01月15日到 2025年02月03日
2.获取方式: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TPBidder/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2月10日10:30
2.递交方法: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TPBidder/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0日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
3.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五层)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招标采用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拟参加电子招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请登陆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详阅办事指南。采用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时投标人不需要到达开标现场。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请登陆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栏目查看相关文件。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计划工期等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各项事宜以最终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化情况并及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TPBidder/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
九、联系方式
******管理中心 |
******有限公司 |
地 址:和田地区于田县阿羌乡普鲁村 |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帕依纳普路251号 |
联 系 人:颉丽彬 |
联 系 人:尚承玲 |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