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闽莆中实【F-2024】采招043号
二、项目名称:仙游县95座公益性小型水库所有权和经营权资产评估、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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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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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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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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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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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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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东路125号(济宁市化学工业总公司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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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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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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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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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九楼B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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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8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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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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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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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后埭溪路28号皇达大厦19H单元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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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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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仙游县95座公益性小型水库所有权和经营权资产评估、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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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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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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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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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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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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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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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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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95座公益性小型水库所有权和经营权资产进行入账价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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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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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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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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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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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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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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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95座公益性小型水库所有权和经营权资产拍卖价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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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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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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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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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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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8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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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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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95座公益性小型水库所有权和经营权资产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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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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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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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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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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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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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成交人向采购代理公司按合同包成交总价计算代理费。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按以下收费标准的八折向采购代理人缴纳采购服务费(其中包含该项目采购有跟标或增加补充而产生的采购金额。但若采购人的实际采购金额低于成交总金额的,采购代理人将不予退还原缴纳的费用),采购代理费不足6千元按6千元计取,其中合同包3采购代理费按1.0千元计取,超过5万元按5万元计取,具体国家缴纳标准比例为:
总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缴纳
总金额在100万—500万元的部分按0.85%缴纳
总金额在500万—1000万元的部分按0.45%缴纳
(2)采购服务费缴纳账户:
******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支行;
账号—************88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万元(包一、包二)、0.1万元(包三)(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各家均通知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水利局
******街道金钟大厦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凤凰路569号凤凰别墅山庄B区33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594-******/******
邮 箱:******
******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09日 2025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