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环境整治项目(EPC)(HBYC-202501SZ-******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YC-202501SZ-******1 | ||||||||||||||||||||||||||||||||||||||||
1.招标条件 | ||||||||||||||||||||||||||||||||||||||||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应城市郎君镇白粉壁(东村村、西村村) 建设规模:郎君镇白粉壁(东村、西村)园路工程、路灯工程、外立面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新建球场及其他零星工程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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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郎君镇白粉壁(东村、西村)园路工程、路灯工程、外立面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新建球场及其他零星工程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2-20 合同估算价:616.4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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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评标方式:评定分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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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③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市政、建筑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设计单位应具备本项资质);并在******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方成员均需提供);(3)业绩要求: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EPC总承包业绩或设计EPC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4)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含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及专业工程承包)。 ②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③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 (5)信誉要求: 1.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没有进入清算程******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期间的企业和个人不允许参加投标,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的“截图”。 7.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应出具本款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注:本条款应制作入投标文件格式“十一、其他材料”中。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要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联合体申请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申请相关资料。 2)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事先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承担工作均不得变动; 3)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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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1月13日至2025年01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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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1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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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投标相关事宜 ①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②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00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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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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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12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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