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利县南城社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由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农经〔2024〕146号文件批准建设,平发改农经招标核字(2025)4号文件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资金及地方配******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利县城关镇;
2.2工程规模:平利县南城社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位于平利县城关镇,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4平方公里,配套坡改梯、生产道路、护地堤、排洪沟、排水渠、道路管涵、林草措施、封禁治理等措施;
2.3项目投资总额:498.2万元(本次招标工程估算:400万元,最终以最高限价为准);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标段名称:平利县南城社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标段编号:E******46nk8qplmjh001;
标段类型:施工;
2.6招标范围:平利县南城社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7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专职安全员均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近三年所建工程无质量事故。
3.2凡参与本次投标的企业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必须是在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并在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各投标人的信息、业绩、主要管理人员信息以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的记录为准;
3.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近三年内(2022年05月01日起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投标人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09:00:0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5月21日09时00分至2025年5月26日09时00分,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投标人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企业信息办理CA锁,使用CA锁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操作,办理后续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等手续。投标人未履行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手续,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省外企业应先按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再进行网上获取。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图纸资料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2日09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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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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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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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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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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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月湖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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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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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城关镇东关村东六路口三排一栋4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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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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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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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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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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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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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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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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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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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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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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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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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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